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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侵案--女童哭着说:不原谅老师
(发布时间: 2006-11-15 15:52:00 来自:联合报)

记者(鲁永明、沈娟娟/云林县报导)

    台湾云林县政府社会局社工员昨天访谈两名遭男导师性侵害的两名女生,女生哭着告诉社工员:「绝不原谅老师,要让教师接受法律制裁。」 社工员经由访谈,发现男导师从二零零五年九月起,以将课业分数打低为由,威胁女学生就范,利用午休、或放学后,将两名女学生带到储藏室或视听教室性侵,两名女生各被性侵廿多次。
社会局更发现,除了这两名女学生被性侵害得逞,还有另一名女生遭男导师袭胸,至少有三名女生受害;对于校方表示「应无其它女生受害」,社会局持保留态度,将全面调查是否有其它女生被性骚扰、猥亵。

    已被停职接受调查的男导师昨天面对媒体,激动地说「我没有性侵学生」,记者说他可为自己辩白,他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让我静一静好吗?」他要求记者离开他家,「再不走,是不是要看我从楼上跳下去」,「你等着,我从楼上跳给你看」。

    傍晚时,男导师回到学校,戴着帽子在校长室与校长讲话,看见记者出现,马上转身离去。校长说「我看到他也很惊讶,他一来就对我哭诉忏悔,看他的神情,确实很激动、很忏悔的模样」;校长转述,男导师说「我错了」,「没有像外界说的那么多人,请校长相信我」。

    教育局长陈庆良指出,性侵事证明确,将在十天内完成调查,到时召开两性平等委员会,启动教评会,以不适任教师解聘。县长苏治芬表示,她已指示教育局安排身心受创女学生接受精神科医师治疗、辅导,性侵男导师也要强制治疗、辅导;男导师长期在校园性侵女童,校长显有失职,应连带惩处。

    被性侵害的两名女生中,一人出自单亲家庭;另一名女生的家长几乎无法接受女儿被老师性侵的事,除将为女儿办转学,并要求尽速将男教师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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