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6资产评估师考试4.10-5.12网报
(发布时间: 2006-3-27 9:36:00 来自:)
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7号),现将我省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5月1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5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5月29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8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组织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注协(或评协)与人事考试机构协商决定后对外公布。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蘭酒店1205房。
    考前辅导采用远程网络辅导,详情请登陆“中华财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acc.com)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as.org.cn/nightjass/casedu.htm)查询。
 
    附件:1、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略)
          6、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及远程网络卡征订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7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 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免试部份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明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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